Sunday, May 3, 2009

世界上最好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讀後感

原文:Brad Snider | 中譯:楊光

小的時候,我最喜歡在街道上打曲棍球,一有機會就出去玩,所以我打得還挺不錯。但是,過了一陣,在我幼小的心靈中,我覺得我不僅僅打得好,而是世界上最好的!沒人比我跑得快,沒人射門比我射得準,沒人的球技比我的精,連比我年齡大的孩子都沒我打得好!但是有一天我的這個世界崩潰了。那天我在朋友家玩,兩人在外面打曲棍球,他的一個朋友走過來說,「我有個朋友要來和咱們一起玩。」我的朋友對我說,「他打得可好了,比你都好!」我感到很不以為然,便說,「哼,走著瞧吧!」我一把從他手中搶走了球棍,決定向他證明他的想法是多麼錯誤。我們開始打球,結果他真的打得比我好,而且好很多!我很快發現,我不僅僅不是世界上最好的曲棍球手,現在連我們街上鄰居中都不是最好的!我那天遇到的人改變了我對自己的看法,使我感到慚愧。

在路加福音10章25至37節裡,有一人因為遇見耶穌,與我有了相似的經歷。這人是一位律師,也可說是宗教法的專家,聖經也稱這一種人為文士。最初,文士的責任只是服侍猶太國王,抄寫聖經,後來,他們成為老師,向猶太人民講解聖經。時間久了,這些人變得很有影響力,很受尊重。 到了耶穌的時代,違背一位文士的教導比違背聖經還要嚴重!他們在節日宴會時坐的是上座,穿得是最昂貴的衣服,受眾人的羨慕。他們是「世界上最好的」。

有一天,這個律師來問耶穌一個問題:「我必須做甚麼才能得到永生?」耶穌反問他道,「摩西的律法中說甚麼呢?」律師回答了自己的問題,道:「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神,而且要愛人如己。」 耶穌說,「是呀!這樣做你就會活!」耶穌的意思是,如果這個人完全地滿足了上帝的要求,並在上帝眼中是完全正義的,他就沒事啦!但上帝也明確表示,不能完全滿足祂的要求的後果是死亡。那麼,這人的後果是甚麼呢?

律師的下一個問題告訴我們他以為自己是完全正義的。廿九節這樣寫道:「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這個詞「有理」的意思是「被證明是正義的」。這位律師覺得自己成功了,得到了永恆的生命!耶穌肯定也是這麼想的吧!

耶穌講了一個有趣的故事來回答他的問題。說一個猶太人在旅程途中,遭人搶劫及毆打,傷得很嚴重,被打得半死,躺在路邊。這時有兩個人經過,先來了一位在聖殿裡工作的祭司,然後來了一位在聖殿裡當助理的利未人。可是兩人都不想幫助他!上帝曾命令任何在聖殿中工作的人禁止觸摸屍體,而且一旦觸摸了屍體他們就需要執行長達一個星期的潔淨程序,身體才能被接受為潔淨。因此這兩人可能覺得這個人不值得他們的幫助。

第三個路人是一個撒瑪利亞人,而他竟然停下來幫助這人!這受傷的猶太人肯定覺得這樣很不妥,因為猶太人民非常憎恨撒瑪利亞人,他們互相視為仇敵已近五百年了!但是,他卻將這猶太人帶到附近一所旅館裡,並給客棧老闆一張「空白支票」(註:無限金額的意思),以確保他能完全康復。

這個故事一定令律師很震驚。他剛問「誰是我(應該愛)的鄰居?」結果他的鄰居盡然是一個討厭的撒馬利亞人。更讓人吃驚的是,當他要求耶穌具體的告訴他誰是他的鄰居時,耶穌向他描述的這位「世界上最好的」律師只不過是個被人打得半死,極其無助的人,被自己的宗教所遺棄,並需要一個他從未理會、從未有過任何交接的人的幫助!我想他是否覺得很慚愧。

這故事講得很明確,律師其實在問:「我怎麼才能得永生?」結果,耶穌表明,靠人自己的聲望和影響力、宗教、工作或自己的任何努力和打算是得不到永生的。他快死了,無法幫助自己,而其他可幫助他的人已經離他遠去。他不是他所以為「世界上最好的」,他連在自己躺的這條路上都不算是最好的。他現在只能愛這位被痛恨和鄙視的人,讓他來幫助他。

朋友,耶穌講的是祂自己。祂是那位被憎恨和鄙視的,但他也是唯一能夠幫助這人的。以賽亞書53章3至4節(新譯本)其中說:「他被藐視,被人拒絕,是个多受痛苦的人。… 原來他担當了我們的病患…」。耶穌是在邀請這人讓祂作他的鄰居,看他是否會放棄覺得靠著自己就沒問題這樣愚蠢的想法,讓耶穌來支付治愈他的傷勢所需的費用。

你呢?你的立場是甚麼?當耶穌說要「愛你的鄰居」,祂有好幾個意思,但首先,祂自己要成為我們的鄰居。愛耶穌就要服從祂、信任祂、並讓祂從路上扶起被拋棄的你。你自己沒有收到的是給不了別人的,如果你還沒有通過接受基督作為唯一能夠給你生命的救主來愛你的鄰居,那麼在上帝的眼中你仍然只不過是個被毆打得半死的人,躺在路邊,完全無用。

你接受了曾受鄙視的那位的憐憫嗎?你是否在抗拒,堅持要靠自己呢?也許你在生活中的某個範圍內獨立自主?也許現在是時候謙卑自己,舉目仰望那位被鄙視的,唯一真正的「世界上最好的」。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