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5, 2009

上帝的極端

原文:Brad Snider|中譯:蔡穎

我幾年前第一次去舊金山,那是個很有意思的城市,不過有一點令我很震驚。某天下午,我正在Starbucks買咖啡,看到賣架上有一個特別的咖啡杯,杯上列出了舊金山一月及七月的平均氣溫:「一月平均氣溫,攝氏14 度;七月平均溫度,攝氏16度」。我心想:「什麼?只相差兩度而已嗎?」看來這裡從不炎熱也從不寒冷,總是在酷熱和寒冷之間。

奇怪的是,在屬靈層面上,上帝恨惡舊金山。祂恨的並不是這城市,也不是這裡的人,而是這地方的溫度。

在啟示錄第三章第15-16節中,耶穌對一群基督徒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我一邊讀一邊想著:「哇,這有點極端。」

然後我讀到馬太福音14章25-33節中,耶穌在水面上行走,並邀請祂的朋友彼得和祂一起在水面上行走。彼得照做了,但剛一開始就害怕了,因為……,他確實在水面上行走了,其後卻因為害怕,便開始往下沈。耶穌伸手拉住他,並說:「怎麼了,彼得?你為什麼要疑惑?」我心想:「哇,這有點極端。 如果我能在水面上走-姑且不論時間長短-我希望耶穌給我的回應比給彼得的更好!」

像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不過,讓我們先在此打住,並問一個問題:為何耶穌的標準如此高?為什麼祂有如此極端的要求?

當我仔細思考這個問題時,我突然想起,有一次在教導一群孩子時,我問他們誰願意上來幫我,一個八、九歲的小男孩跑上來。他個子不太高,約四英呎左右。我問孩子們認為他能不能摸到離地八呎架著天花板的木樑?孩子們開始對我喊:「如果你把他舉起來,他就可以摸到了!」

我承認自己當時有些失望,因為他們竟然這麼快就明白我想表達的重點。當我舉起他的時候,他的確能摸到那個木樑,這是他靠自己不可能辦到的事。這男孩能摸到木樑不是因為他跳得高,也不是因為他長得高。他摸到了是因為我的高度、我的力量、我的能力。

同樣的,耶穌也期望我們能這樣做。我的朋友有一天說了這句話:「上帝知道我已經盡力了。」而我回答的是:「上帝對你有沒有盡力並不感興趣!」對這樣的回答我的朋友有些吃驚。可是,我們的能力,無論再好,卻只能夠使我們停留在攝氏14度、使我們一分鐘後就開始下沈、使我們依舊離天花板四英呎遠。

為何耶穌的標準如此高,有著如此極端的要求?因為祂要的不是我們的盡力。相反的,祂要將祂的最好通過相信祂的人發揮出來。在約翰福音15章第5節中耶穌這麼說: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耶穌的意思是,祂就是生命源頭,我們工作、放鬆、與上帝與人和好、在各種情況下被神使用、觸摸到天花板的能力都是祂所給予的-不是我們自己的能力。

我查看了字典裡給「極端」(extreme) 的解釋:「距離平凡或平均標準最遠的特性」。這就是耶穌—宇宙的創造者,給我們這些攝氏14度、四英呎高、不能行走水面的人由祂而來的無限創造力及在日常生活中能完成祂旨意的力量。我只能說:「哇,這有點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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